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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202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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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7号)以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教发〔〕6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发展。实行一考多取,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施“阳光招生”,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招生计划

(一)计划数量。

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人(见附件2)。全市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人,其中宁阳县职业中专(含宁阳县技工学校)人。

(二)计划构成。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数的5%左右,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减去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县教体局根据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结果、毕业年级报名参加学业考试人数和年指标生完成率,并综合考虑普通高中及初中的区域位置,确定各初中所分配的指标生名额(见附件3)。

2.民办普通高中宁阳金桥学校计划为市内计划,报经泰安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县职业中专招生计划为三二连读高职专科人、春季高考班人、就业班人、职业中专技工班人,共计人。宁阳县年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具体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见附件4)。

其他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技工院校、普通中专、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三二连读高职计划五类构成。

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

1.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为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与我县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凭“客商证”,不受户籍限制。

3.在宁阳县外泰安市内就读的宁阳户籍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考试,如需参加宁阳县普通高中录取,须在宁阳县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于6月28日至7月2日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宁阳县教体局基教科办理填报志愿手续。7月17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户口簿,到宁阳县教体局基教科填报志愿,过期不予办理。

4.在泰安市外就读的宁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客商子女,如来我县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须报名参加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全部科目的考试。

5.在宁阳就读的泰安市内非宁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录取,具体报考手续按照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文件执行。

(二)职业学校。

1.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根据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2.普通中专根据招生学校要求,招收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往届生直接到招收往届生的学校报名。

3.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以上学校报名。

录取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规定,今年我县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方式。分数表达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等级表达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

(一)划定报名资格线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简称“分数成绩”),划定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线。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录取报名。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基本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2.等级成绩要求。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成绩(以下简称“等级成绩”)要求,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宁阳一中、宁阳二中、宁阳四中、宁阳县复圣中学4所公办普通高中的等级成绩要求:

艺体特长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要求为6D以上。

指标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要求为2B4C1D以上。

统招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的要求为2B3C1D以上。

3.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我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宁阳一中“翱翔计划班”人。由宁阳一中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报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发布。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县教体局审核,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

(2)艺体特长生。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体育自主招生和市田径联赛单项前六名的学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泰安市建档线要求,提前录取。录取时,体育特长生按照志愿、学校体育单项计划、性别,依据专业专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达到泰安市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音乐、美术专业特长生过关名单分别按照招生总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专业过关特长生再按招生总计划1:1.2的比例确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必须在泰安市建档线以上)。在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特长生,根据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最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未被所报志愿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考生,将根据未录满学校剩余计划按成绩进行调剂录取,录满为止。对未被所报志愿学校录取但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再按艺体特长生录取。

(3)指标生。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

(4)统招生。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根据调剂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

4.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统一平台录取,考生在“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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