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岭街道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
公告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拥堵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的实际,从年9月10日起,我市长岭镇街道禁止大型货车通行。违反上述禁行规定除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外,巡逻执勤民警通过现场纠违或通过移动监控拍照取证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广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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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常*
值班编辑:姜育庆
素材来源:广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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