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大众日报」
为推动县级机关高效运行,潍坊市昌乐县委编办以部门履职评估为主要手段,建立“”工作法,不断提升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水平。
深化“三个纬度”,推动监管内容更加精准
健全评估制度。印发《昌乐县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年度县级机关职能运行调研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机关职能运行评估的范围、指标、方法、时间安排、结果运用等内容。
完善评估内容。主要对重点工作成效、机关运行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和部门权责清单管理执行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估,同时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结合“属地管理”工作,增加对服务基层方面的评估,重点了解县直部门在政策落实、工作指导、服务基层、问题解决等方面的职能发挥情况。
建立1+X指标体系。在年度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评估指标,建立“综合指标+专项指标”立体化指标体系。将综合指标细致划分为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18个指标。在此基础上,建立专项指标。如在执法领域建立3个专项指标,并重点细化专项指标,确定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和8个指标,尽可能全面、客观、科学的对部门各方面内容进行评估。
延伸“三种路径”,推动监管方式更加科学
一是进行专项评估。在执法部门开展机关职能运行专项评估,对机构设置、职能配备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机构编制现状,查找机构改革后执法职能履行中出现的新问题,破解执法领域的难点痛点堵点,进一步推动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履职,不断提升基层效率和水平。
二是建立反向自评机制。创新开展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反向自评”,制定42项“反向自评”事项清单,作为部门进行日常监管参考的依据,机构编制部门适时从被评估部门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提升部门履职效能。
三是创新实施“镇街评作为”。延伸评价,组织有关镇(街)党政班子成员、科级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对县级业务部门进行对口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制定、业务指导、问题解决等,发放评价表等各类问卷余份,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
实现“两个转变”,推动监管成效更加显著
实现事后监管向全程监管转变。利用山东省机构编制综合系统、山东省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等数据平台,对部门间的权责职能、人员结构等信息数据进行交换和比对,实现对机构编制资源、权责清单等事项进行实时监管,从而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实现被动响应向主动整改转变。通过创新反向自评等新模式,促使单位紧盯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主动整改,推动履职尽责,不断提升监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