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问题,潍坊电视台融媒体记者注意到,潍坊昌乐县已责成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调查核实,官方回复如下:
昌乐县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潍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潍教函〔〕93号)要求,由潍坊市教育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承保。业务办理过程中,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投保原则,同时,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积极协调中标公司做到了出保及时、赔付快捷。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精神,严格要求参保公司搞好服务,切实保护好学生及家长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