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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27 16:47:00

昌乐县被命名为第一批“山东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

追法治梦想,行法治之路。久负盛名的中国蓝宝石之都——昌乐,悠悠姜齐文化源远流长,“法令行则国治”的箴言如春风化雨。而今,昌乐又让人们清晰地看到了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近日,昌乐县被命名为第一批“山东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是全省30个示范县(市、区)之一,是全市3个示范区之一。

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全县上下在法治建设领域的不懈努力与强力担当。昌乐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把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以法治“厚度”提升民生“温度”,擘画了一幅县委县科学决策、各部门单位笃定创新、全县人民聚力同心的壮阔画卷。

开局布阵落子“关键少数”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推进法治建设,要求各部门依法行政,首先要有统揽全局的谋略和强化顶层设计的前瞻力。

抓住一条主线,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牢牢抓住党委领导这条主线,统领法治建设,形成党委领导、主导、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县委、县先后召开4次调度会、推进会,县人大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县主要领导就法治建设作出专门批示。印发《昌乐县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指南》《昌乐县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谋篇布局,发挥“关键少数”的“指挥棒”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出台《昌乐县人民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十条意见》,推动将镇级、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深入开展学法用法考法活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常务会议集体学法经常化,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3次法治专题讲座,县常务会议集体学法2次,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考试。

“打铁还需自身硬。法律知识考试、集体学法等形式,激励我进行常态化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与理论修养,在严谨思想作风、提升执法水平方面,切实起到带动作用。”每天坚持一到两个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坚持阅读法治报刊,县卫健局卫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孟庆波收获颇丰,感受深刻。

创新机制提效能优服务

群众有需求,有回应。从机制切入,用创新开路,把高效便民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法治建设亮点纷呈。

“真方便,一个窗口就拿到了所有证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近来张罗开一家饭店的张女士拿到证件后,惊喜地跟记者说,“真没想到这么快,办事效率真高!照以前,全部办理完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卷烟零售等证件,需要跑七八个窗口、35个工作日,现在仅需一个窗口、1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这是昌乐县优化流程再造、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真实写照。近年来,昌乐县在全省率先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设立服务专区,建立服务专班,实现由“单个事项一次办好”到“一件事涉及的多个事项一次办好”的服务升级。成功打造聚焦流程不融合推动“多事一链办”、聚焦审批不并联推动“多环一起转”、聚焦信息不共享推动“数据一体化”等昌乐主题式服务模式。13项主题式服务事项,办事群众申请材料平均减少68%,办理时限平均压缩54%。昌乐县先后被确定为全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县、全省“一链办理”改革试点县。

今年6月份,红河镇朱汉社区居民高先生驾驶一辆农用四轮车在城区东村街颐和家园北门口售卖大葱,因为占道堵路被群众举报。前来处理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中队队长吴庆伟了解到情况后,并没有对其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简单取缔,而是引导他到县里新规划的临时摆摊区域。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发展,昌乐县在城区设置10处临时区域,鼓励和支持发展“地摊经济”“夜市经济”。同时,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生存发展,促进复工复产,昌乐县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轻微、违法情形,免于处罚,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目前,全县各执法单位处理“首违不罚”案件余件。

“谢谢啊!您不愧是专业的,一说俺就明白了。”在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事项调委会办公室,一位大娘拉着调解员红玉的手激动地说。一起案件,被专职调解员妥善化解。

昌乐县依托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分散设置的相关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建设一站式办事大厅,建立事权单位调处、中心联合调处、县领导牵头调处的多级调处机制,打通访—调—仲—诉全过程链条,根据当事人意愿,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认真解决群众诉求,打造“一站式受理、一条龙调处、一揽子化解、一网式跟踪、一体化研判”纠纷化解平台,减少群众表达诉求时间和空间阻隔,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

精准发力全面依法履职

建设法治,就是要坚持依法履职,把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昌乐县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昌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须的工作程序。未履行工作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县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等16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的运行成效,居全市前列。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县委政法委“雪亮工程”,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线上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网上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数量居全市前列。

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有力。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县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率和满意率达到98%以上。加强行政和审计监督,建立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实现审计全覆盖。健全完善民声网、热线等社会监督体系,高度重视群众诉求的解决。今年以来,昌乐民声网受理事项件,承办政务服务热线事项1.7万余件。

凝聚合力普法“落地生根”

“我喜欢收听广播里的《今日说法》栏目,一些通俗易懂的案例很贴近生活,从中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每天早上七点半雷打不动,家住齐城国际的张大叔趁着溜达锻炼身体的工夫,收听普法栏目。

这是昌乐县开展普法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的一个侧影。昌乐县树牢“一盘棋”思想,奏响普法“大合唱”,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与法律意识,全面凝聚法治建设的群众基础。

唱响“普法大合唱”,开创普法新局面。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普法大合唱”活动的实施方案》,修订并印发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持续上线《“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大讲堂》广播栏目、《昌乐日报》“法律讲堂”专版、农村“以案释法”宣传海报,宣传“广覆盖”“无死角”。全面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普法宣传,组织律师做好《民法典》培训备课,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地开展普法宣传。

“联创”建阵地,普法基础夯得牢。县级层面,新建一处余平方米的宪法主题广场,一处占地约平方米的现代化高标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镇级层面,积极开展法治镇街建设,镇(街、区)各建有法治广场一处,宝都街道新建一处室内法治宣传基地;村级层面,创新打造“普法一条街”,助力乡村振兴,不仅美化了村居环境,也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

打响普法文化牌,法治文化百花开。开展“法治文化乡村行”巡回演出活动,打造了一批法治相声、快板、小品等文化产品;拍摄快板《说法》《司法所长的一天》等法治短剧,深受群众好评,两件作品在全省优秀法治短剧作品征集中获奖。

法治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昌乐县将举全县之力,上下同心,奋力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稿件原载于年11月26日《昌乐日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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