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4月27日讯4月7日上午,建行昌乐支行个贷中心受理一笔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夫妻借款金额82万元,期限10年。因客户工作单位收入不稳定,贷款金额较大,该客户按我行办理贷款要求提供了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流水等证件原件。在审核该笔材料过程中,查看借款人征信发现其名下有汽车贷款、多笔小额贷款及大额信用卡透支,月还款额较多,其提供的他行银行卡流水交易频繁,交易额大余额较多,与其提供的单位收入证明内容不相符,客户经理发现提供的银行流水与以往客户提供的同行银行卡流水印章、字体有异。经询问客户得知,因其银行卡流水交易余额较小,月还款额较大,不足以覆盖每月还款金额,因此伪造了银行流水办理贷款。对该客户明确我行相关政策,对该笔贷款当场驳回,成功堵截个人虚假材料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