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或简称史,指对人类社会过去的事件和行动,以及对这些事件行为有系统的记录、诠释和研究。历史可提供今人理解过去,作为未来行事的参考依据,与伦理、哲学和艺术同属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历史的第二个含义,即对过去事件的记录和研究,又称为“历史学”,或简称“史学”。隶属于历史学或与其密切相关的学科有年代学、编纂学、家谱学、古文字学、计量历史学、考古学、社会学和新闻学等,参见历史学。记录和研究历史的人称为历史学家,简称“史学家”,中国古代称为史官。记录历史的书籍称为史书,如《史记》、《汉书》等,粗分为“官修”与“民载”两类。狭义仅指人类社会发生、发展的过程。广义上:“历史”可以指过去发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类社会发生联系。在哲学上,这种含义下的历史称为历史本体,例如宇宙历史、地球历史、鸟类历史等等。一般来说,历史学仅仅研究前者,即社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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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东为长岭县巨宝山镇某村村民,年11月28日16时19分许李某东醉酒后多次向长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打电话进行骚扰,无理纠缠,严重影响接警工作,并对接警人员进行辱骂,辱骂长达10余分钟。
此情况引起了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指派巨宝派出所进行抓捕。民警在李某东回家的路上遇见李某东,将其抓获并传唤至长岭县公安局办案区约束至酒醒。在审讯时李某东拒不承认辱骂接警人员,并在录取材料后,将材料撕毁。民警调取其通话记录及接警录音证据后,李某东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李某东因寻衅滋事被长岭县公安局依法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元罚款的处罚。
历史,或简称史,指对人类社会过去的事件和行动,以及对这些事件行为有系统的记录、诠释和研究。历史可提供今人理解过去,作为未来行事的参考依据,与伦理、哲学和艺术同属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历史的第二个含义,即对过去事件的记录和研究,又称为“历史学”,或简称“史学”。隶属于历史学或与其密切相关的学科有年代学、编纂学、家谱学、古文字学、计量历史学、考古学、社会学和新闻学等,参见历史学。记录和研究历史的人称为历史学家,简称“史学家”,中国古代称为史官。记录历史的书籍称为史书,如《史记》、《汉书》等,粗分为“官修”与“民载”两类。狭义仅指人类社会发生、发展的过程。广义上:“历史”可以指过去发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类社会发生联系。在哲学上,这种含义下的历史称为历史本体,例如宇宙历史、地球历史、鸟类历史等等。一般来说,历史学仅仅研究前者,即社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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